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肇慶高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全面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我市家政行業職業化、專業化、標準化、國際化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21號)要求和參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11號),現將《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
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全面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我市家政行業職業化、專業化、標準化、國際化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粵人社發〔2019〕121號)和參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11號),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暫行辦法。
第一章認定范圍
第一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的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是指經由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認定,以家政服務職業技能培訓為重要培訓內容,具有較為健全的培訓體系、培訓工作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的家政服務培訓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職業技能實訓基地以及企業內設培訓機構等。
第二條 申報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的單位,需依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無違法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糾紛;擁有開展家政服務技能培訓或職業教育的師資、場所、實訓基地和相應設施設備,并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具備家政服務專業教育培養資質或家政服務職業培訓資質,并符合以下專業條件:
(一)培訓能力
1.開展家政服務技能培訓的高等院校申報前12個月內培訓人數不少于500人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年培訓人數不少于800人次;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教師(含專職和兼職)占師資總數的20%以上;具有300平米以上實訓場地和相應實訓設備。
2.開展家政服務培訓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實訓基地申報前12個月內培訓人數不少于300人次;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教師(含專職和兼職)占師資總數的10%以上;具有200平米以上實訓場地和相應實訓設備。
3. 企業內設的培訓機構申報時上一年度對本企業新員工和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的人次不少于100人次且占全體職工人數的60%以上;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教師(含專職和兼職)占師資總數的10%以上;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內設的培訓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二)培訓效果
1.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實訓基地開展家政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合格率達70%以上,培訓后就業率達70%以上(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
2. 企業內設的培訓機構開展家政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合格率達80%以上,培訓后就業穩定性達80%以上(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
3. 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實訓基地與3家以上家政服務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共建培訓實習基地;積極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有合理的就業安置網絡和渠道。
(三)示范引領
積極參加公益事業、公益活動、慈善活動以及合作交流、服務明星評選等活動并獲得較好成效,主動承接政府部門有關家政扶貧、勞務合作等工作,在家政服務新技術、新裝備、新專業方面勇于創新實踐,在增加當地家政服務供給,提高家政服務質量等方面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第二章認定程序
第三條 公布受理時間。每年由市人社部門公布受理時間。
第四條 申報。符合基本條件和專業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縣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有關申報材料如下:
(一)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申報表(附件1);
(二)培訓人員花名冊和就業去向表(附件2);
(三)家政服務師資情況表(附件3);
(四)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五)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申報單位文字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內容包括單位簡介、開展家政服務職業培訓工作的特色、成績和亮點(1500字以內)。
第五條審核。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申報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需補正的材料內容,無正當理由超過10個工作日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人社部門將申報資料退回申報單位。對超過受理時限申報的,人社部門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可按規定參加下一次的申報。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告知其不符合的原因,并將申報資料退回申報單位。對符合條件的,由屬地人社部門在《申報表》加具審核意見并上報市人社部門,市屬單位(機構)直接報送市人社部門審核。
第六條認定。市人社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組織專家會商、集體研究等形式進行評審,并開展實地核查。對擬認定為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的,在市級媒體或部門信息平臺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市人社部門行文公布,并授予“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銘牌。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提出整改意見,退回縣人社部門。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市人社部門按規定行文公布。
第七條違規申報責任。對審核和評審過程中發現提交虛假申報材料的用人單位,自發現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申報資格。
第三章運行管理
第八條 信息報送。已認定為肇慶市家政培訓服務示范基地的單位應于每年11月底前向所在地人社部門報送年度相關情況,年度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基地的運行情況、取得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各縣級人社部門匯總后于12月15日前上報市級人社部門。肇慶市家政培訓服務示范基地更改名稱、地址、法人等重大事項,應在更改后一個月內報市及縣人社部門備案。
第九條退出機制。經認定的肇慶市家政培訓服務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由各縣(市、區)每半年監測一次,對已經不符合示范基地條件、沒有按照要求開展家政服務教育培養或職業培訓工作,以及有違法違規行為或出現其他不宜再進行全市示范的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培訓機構、實訓基地和相關企業,撤銷肇慶市家政服務職業培訓示范基地稱號并收回銘牌和獎補資金。凡被撤銷肇慶市家政服務職業培訓示范基地稱號的,1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第四章獎補措施
第十條 對經認定的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按照《關于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社〔2018〕159號)給予一次性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補助,獎補標準為每家肇慶市家政培訓服務示范基地10萬元,所需資金在各級就業資金中安排。各地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在市獎補基礎上,提高補助金額,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 本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相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價修訂。
附件:1.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申報表
2.培訓學員花名冊和就業去向表
3.家政服務師資情況表
附件1
肇慶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申報表
附件2
培訓學員花名冊和就業去向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時間:
附件3
家政服務師資情況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時間: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